三国乱世1.19活动神秘原石/犒赏武将/天降神剑
三国乱世1月19日活动公告【神秘原石】 【犒赏武将】【天降神剑】
活动一: 神秘原石
活动范围:1月4日(含)之前所有已开在线服
参与要求:开启宝石功能
活动时间:1月19日0:00至23:59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世界上会出现“宝石原石”事件、玩家可选中免费原石,也可花费元宝获得高级原石。获得原石后,玩家可在活动界面,消耗“砸原石次数”将“宝石原石”砸开获得宝石。
活动说明:本次活动中,每个神锤可砸3次原石,消费不变(神秘原石仍为一次)。
1. 赠送5次免费砸原石次数
2. 最高可获得40个原石
3. 宝石原石分三种品质(普通原石,极品原石,神秘原石)
4. 不同品质的原石可砸出不同等级的宝石
*特别提醒:
1. 活动中获得的“宝石原石”在活动结束后将被清空(不保留),因此,请在活动结束前尽快使用完已获得的“宝石原石”。
2. 奖励宝石星级将随角色等级变化,等级越高,砸出的宝石星级越高。
活动二:武将大犒赏,等级大飞升!
活动范围:1月4日(含)之前已开所有服
活动时间:1月19日0:00至23:59
参与要求:已开启世界地图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通过世界事件及功勋宝箱,筹集牛肉和美酒,达到一定数量即可犒赏已招募武将,提升武将经验。
● 美酒、牛肉获得方式
牛肉:通过世界事件获得
美酒:通过功勋宝箱获得
快速获得方式:可使用元宝直接购买
● 如何犒赏武将
1. 所有已招募的武将,包括活动期间新招募的武将,都可以进行犒赏
2. 犒赏顺序:按武将品阶从低到高(即白色将至紫色将)依次犒赏
3. 筹集满每个武将所需犒赏的牛肉、美酒数量,即可进行犒赏
4. 单个武将所需的犒赏物品,随轮数递增
5. 所有武将犒赏完成之后,自动开启再一轮的犒赏
活动三:天降神剑,经验翻滚累计最高300%!
新版天降神剑活动,由原来神刀经验通过各途径获取改为仅可通过世界地图战斗获取经验,使之战斗变得更加激烈;同时神剑所需升级的经验也大幅度降低了60%!
活动范围:2016年1月3日(含)之前已开所有服
活动时间:2016年1月19日0点至24点
庆典期间连续开放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70级(含)以上的玩家通过升级神剑,斩杀每一次神剑升级后出现的NPC将领,即可获得经验、战斗经验加成buff等奖励。
※ 神剑如何升级:神剑等级升级需提升神剑经验,而神剑升级所需的经验即为玩家在世界地图战斗时所获得的经验。[注:仅玩家在世界地图战斗时(远征除外)所获得的经验才会计入神剑经验中,其他角色所获取经验的途径则无效。]
※ 神剑升级更容易:新版天降神剑中,神剑升级所需要获得的经验大幅度缩减。
※ 神剑介绍:神剑初始等级为1级,最高可升到13级。每升1级可以斩杀一个NPC(共12个),斩杀后可获得奖励。
※ 神剑升级秘技:花元宝,可轻松购买神剑经验,加速神剑升级。
※ 神剑斩杀NPC说明:每打完4个NPC有一定的CD时间(只针对斩杀NPC,不影响神剑升级)
活动奖励:
1. 斩杀时经验奖励:斩杀每一个NPC时,可获得经验奖励;
2. 斩杀后buff奖励:斩杀第1、2、3、5、6、7、9、10、11个NPC,都可获得经验加成buff的效果提升。最高可累计至300%(注:已包含累算上游戏内其他所有经验buff加成)!获得高级buff后,低级buff自动失效。buff有效时间截至活动结束后24小时为止;
3. 宝箱奖励:斩杀第4、8、12这三个NPC后,都可获得经验、点券和免费至尊洗炼次数!(* 宝箱奖励需点击才可获得,如果活动结束时未领取的,系统将自动领取并有邮件通知)
活动四:洗炼狂欢 至尊大放送,神技铸神兵
活动范围:1月4日(含)之前所有已开在线服
活动时间:1月19日0:30-23:59
活动玩法:
A. 开光礼包大放送
- 参与条件:已开启开光功能的玩家
- 活动期间,玩家可在活动界面花费元宝,直接购买开光礼包,打开礼包,可直接获得开光所需的洗炼点数;
- 开光礼包共有3种,分别为:开光礼包、开光大礼、开光豪礼。购买所需的元宝数不同,花费越多,打开获得的奖励越多。
B. 至尊洗炼大放送
活动期间每一天,达到以下装备洗炼要求,即可获赠免费至尊洗炼次数,并获得特殊洗炼机会。
1. 累积洗炼点数,领取免费至尊洗炼次数:每累积满10点洗炼点数,即可获得1次免费至尊洗炼
※ 洗炼点数获得方式
* 特别注意:使用所有的免费至尊洗炼次数(包括装备技能升级与洗出秘技),均不增加点数。
2. 累积洗炼次数,获得特殊洗炼:
洗炼次数(*注意:所有免费至尊洗炼不计在内)累积达到以下目标,即可逐次获得3大特殊洗炼
领奖说明:1. 活动奖励可实时领取和使用。
2. 活动结束时未领取的活动奖励,系统将帮领,并有邮件提示。
3. 系统帮领的“特殊洗炼”,会以道具(令牌)形式在仓库中可查收。
温馨提示:已拥有7件极套装的玩家,洗炼+开光活动无法参与。